來源:浙江日報 時間:2025-07-14 17:33
黨的二十大報告對“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提出明確要求,強調“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綠色化、低碳化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關鍵環節”。能源轉型是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牛鼻子”,推動綠色發展要加快推進能源轉型。
穩妥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
能源是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更是支撐經濟發展的必要保障。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2005年至2023年間,全國能源消費彈性系數平均值為0.62。這意味著全國GDP每增長1個百分點,全國能源消費總量就會增加0.62個百分點。由于經濟發展對能源消費的依賴難以減輕,預期旺盛的能源需求仍將持續一段時間。在未來的中國經濟發展版圖里,能源仍將占據十分重要的地位。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要求穩妥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當前中國的單位GDP能耗依然偏高。中國經濟總量占全球的比例約16%-17%,而能源消費量占全球的比例在23%左右,單位GDP能耗高于全球平均水平,高于日本、歐洲等發達國家和地區。大氣污染物排放和二氧化碳排放與化石能源消費密切相關。中國屬于高碳能源結構,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高,尤其是煤炭消費量大,導致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和二氧化碳排放量較大,減污降碳壓力巨大。2022年,國家相關部委發布的《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將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作為加強源頭管控的重要內容,要求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不斷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推動能源供給體系清潔化低碳化和終端能源消費電氣化。
能源轉型必須突破的難題
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的重點在于可再生能源對化石能源的“替代”。在用能端,推動化石能源消費減量替代,特別是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推動煤電低碳化改造和建設,推進煤電節能降碳改造、靈活性改造、供熱改造“三改聯動”;提升電氣化水平,發展清潔低碳氫和零碳燃料,加快煤炭、成品油、天然氣消費替代。在供給端,持續提升風、光、水、生物質等可再生能源的供給能力,探索氫能開發和利用之路,加快新能源基地外送通道和數智化電網建設,建設好新能源基礎設施網絡。
然而,全球能源轉型必須破解“能源不可能三角”的難題。所謂“能源不可能三角”,是指能源系統在安全性、經濟性和環境可持續性三個目標之間難以同時實現最優的平衡難題。當前,世界上還沒有能夠同時滿足“經濟可行、綠色低碳、安全可靠”三個目標的能源類型。以煤炭為代表的化石能源可以滿足“經濟可行、安全可靠”的目標,但不能滿足“綠色低碳”的要求;以風電和光伏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可以滿足綠色低碳的目標,但存在間歇性和波動性,盡管過去十多年來風光電的發電成本大幅度下降,已經可以與火電匹敵,但加上克服間歇性和波動性的儲能成本,風光電相比火電就不具有成本優勢。
突破“能源不可能三角”的出路在于推動技術進步,持續降低成本,不斷增強可再生能源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建設新型能源體系。世界各國正在努力突破“能源不可能三角”的瓶頸制約,中國對于全球能源轉型作出了突出貢獻。2024年發布的《中國的能源轉型》白皮書顯示,十年間,中國可再生能源新增裝機占全球的比重每年均在40%以上,全球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從13.6%提高到18.5%,中國在其中貢獻了45.2%。在風光電產業鏈供應鏈、新能源汽車產業等領域中國已經居于世界領先地位。《中國氫能發展報告(2025)》顯示,我國可再生能源制氫產業化速度引領全球。截至2024年底,全國氫氣產能超5000萬噸/年,全國累計規劃建設可再生能源電解水制氫項目超600個,已建成項目超90個,已建成產能約12.5萬噸/年,已建項目產能占全球的51%。
加快能源轉型的關鍵舉措
一是堅持系統謀劃。能源轉型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推進能源轉型,必須先立后破,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不同能源類型之間的平穩過渡,有序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煤炭和煤電是保障能源安全的“壓艙石”,也是可再生能源高比例接入新型電力系統的電力安全“穩定器”。天然氣作為過渡能源的作用也不可忽視。風電光伏產業鏈近年來出現了行業內卷的問題,但從長遠視角看,所謂的“產能過剩”現象是短期的。當前的風電光伏產業規模離實現碳中和目標的要求還相差甚遠,國家戰略要求風電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實現更大規模的發展。
二是堅持政策協同。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既需要實施碳定價等經濟手段,同時也需要運用碳排放雙控等行政手段。國家碳市場于2021年7月正式上線,迄今已運行3個履約期,近期的碳市場擴容,覆蓋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將來還會有更多的行業納入碳市場。2024年7月發布的《加快構建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工作方案》明確要求,“十五五”時期,碳排放強度降低將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約束性指標,能耗強度不再作為約束性指標;“十五五”時期,實施以強度控制為主、總量控制為輔的碳排放雙控制度,碳達峰后,將實施以總量控制為主、強度控制為輔的碳排放雙控制度。國家碳市場覆蓋行業會把碳排放配額分配到控排企業,各地獲得的碳排放配額數量受控排企業空間分布的影響。與此同時,在碳排放雙控制度下,碳排放雙控指標會分解到各個省份,并進一步分解到地市和重點企業。因此,各地的碳排放配額和碳排放雙控指標之間就有可能出現出入。如何做好碳市場和碳排放雙控等不同政策之間的銜接,是未來政策協同的重要課題。
三是堅持因地制宜。各地資源稟賦不同,能源結構和經濟發展水平各異,推進能源轉型必須因地制宜,切忌一刀切。以浙江為例,近年來浙江可再生能源發展取得了顯著成績。截至2025年1月,浙江風電和光伏裝機達到5596萬千瓦;到2024年底,浙江非化石能源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19.5%。然而,由于浙江可再生能源發展空間受限,距離實現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達25%的目標仍有難度。不過,雖然浙江風光電資源稟賦并不突出,但發展可再生能源具有區位優勢,鄰近能源負荷中心,有利于減輕對遠距離輸電的依賴。因此浙江發展可再生能源,可以“身邊取和遠方來”相結合、“分布式與集中式”相結合,積極推進能源低碳轉型。當前,浙江單位GDP能耗雖低于全國平均水平,但高于全球平均水平,應繼續努力提升能源效率,力爭2030年前后達到全球平均水平,2035年至2040年達到日本、歐洲等發達國家和地區水平,為率先實現碳達峰繼而推進碳中和創造條件。(作者石敏俊 系浙江大學求是特聘教授,浙江大學城市發展與低碳戰略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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