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能源新聞網 時間:2025-01-24 09:59
既要促進發展又要規范市場
——《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解讀
中國能源新聞網記者 趙坤
“截至2024年底,分布式光伏發電累計裝機3.7億千瓦,是2013年底的121倍,占全部光伏發電裝機的42%。”這是記者從1月23日國家能源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數據。
當前,分布式光伏發電已經成為能源轉型的重要力量。然而,裝機規模快速增長的背后,分布式光伏發展也面臨著“成長的煩惱”。
“迫切需要調整管理思路,推動源網荷儲協同發力,促進行業又好又快發展。”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潘慧敏表示。
當日,《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正式印發。
“《管理辦法》覆蓋了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全生命周期各階段的管理要求,涵蓋了行業主管部門、投資主體、電網企業等各方的職責要求,形成一套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支持性、規范性管理體系。”潘慧敏說。
厘清和糾正行業出現的新問題
我國分布式光伏產業的蓬勃興起始于2009年出臺的“金太陽”計劃和“光電建筑”的推廣建設。2013年,為規范并促進行業快速發展,國家能源局出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明確了分布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和要求。
“《暫行辦法》出臺十多年來,分布式光伏發電行業形勢發生了巨大變化,對《暫行辦法》進行修訂顯得尤為必要和迫切。”潘慧敏表示。
從規模體量看。2024年分布式光伏發電新增裝機達1.2億千瓦,占當年新增光伏發電裝機的43%。發電量方面,2024年分布式光伏發電量3462億千瓦時,占光伏發電量的41%。分布式光伏發電已經成為能源轉型的重要力量。
從發展環境看。包括分布式光伏發電在內的新能源已全面進入平價無補貼市場化發展的新階段,《暫行辦法》中圍繞財政補貼確立的規模管理等一系列規定不再適用,國家層面已逐步建立起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和分布式光伏發電接入配電網承載力評估等發展引導機制。
“隨著分布式光伏發電裝機持續快速增長,接網消納成為制約發展的主要矛盾。”潘慧敏表示,特別是,近年來隨著分布式光伏發電特別是戶用光伏不斷拓展開發模式,一些項目以自然人名義備案、實則由企業開發建設,一些項目開發建設存在侵害農民利益的情況,亟需進行規范。
結合分布式光伏發電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國家能源局對《暫行辦法》進行了修訂。此次修訂工作總的指導思想是將支持分布式光伏發展與規范發展相結合。
“既要促進發展,解決行業發展面臨的接網消納承載力不足等制約問題;又要規范市場,對發展中出現的不合理現象給予堅決糾正和嚴格規范,推動行業適應新形勢、新變化,切實維護發用雙方特別是農戶合法權益,促進分布式光伏發電實現‘量’的增長和‘質’的提升。”潘慧敏說。
突出分布式光伏就近就地開發利用本質要求
《管理辦法》的修訂直指行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矛盾,重點把握了堅持系統觀念、堅持人民至上、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差異化管理等四點原則。
《管理辦法》首要突出分布式光伏就近就地開發利用的本質要求,強調“分布式光伏發電與集中式電站的本質區別就是在用戶側開發,就近就地消納利用。
“《管理辦法》從定義、分類、上網模式等各方面堅持分布式光伏這一本質特征和要求,強調項目的自發自用比例,回歸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初心’和本源。”潘慧敏表示。
分布式光伏發電是與用戶聯系最緊密的電源形式。《管理辦法》從租賃用戶屋頂、備案、開發建設和運行等各個環節細化要求,切實保障用戶特別是農戶利益,使分布式光伏發展更多惠及農村農民,賦能鄉村振興,從而切實保護用戶特別是農戶合法權益。
同時,《管理辦法》堅持問題導向,突出管理重點。系統梳理能源監管熱線12398、網民留言、各地管理實踐中發現的重點問題,聚焦各方關切的關鍵點,覆蓋從項目規劃到備案、建設、電網接入、運行管理等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全流程各環節,明確重點管理要求,務求管用有效。
特別是針對新老政策的銜接和“新老劃斷”等行業內比較集中的意見,《管理辦法》在備案部分特別提出:“非自然人投資開發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不得以自然人名義備案,本辦法印發前已由自然人備案的,可不作備案主體變更,仍按原備案項目類型管理”,并在附則中進一步明確“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暫行辦法》同時廢止。對于本辦法發布之日前已備案且于2025年5月1日前并網投產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仍按原有政策執行”,對于在《管理辦法》印發前已備案項目給予充足的銜接過渡期。
覆蓋全生命周期各階段的管理要求
修訂后的《管理辦法》,共七個章節四十三條內容,覆蓋了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全生命周期各階段的管理要求。
《管理辦法》主要就“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定義、行業怎么管、備案怎么辦、項目怎么建、電網怎么接、運行怎么規范”等方面予以明確。
《管理辦法》明確了分布式光伏的定義和分類。從接入電壓等級、裝機容量、上網模式三方面將分布式光伏細分為自然人戶用、非自然人戶用、一般工商業、大型工商業四種類型。
聚焦“政府怎么管”,明確了國家能源局和地方能源主管部門的職責,強調各地不得以特許權經營等方式影響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營商環境。
聚焦“備案怎么辦”,明確了“誰投資、誰備案”的備案原則,強調了非自然人投資開發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不得以自然人名義備案。
聚焦“項目怎么建”,明確了項目前期準備、協議簽訂、技術要求、手續辦理和設計施工等環節的具體要求。
聚焦“電網怎么接”,明確了省級能源主管部門應組織地方能源主管部門、電網企業開展電網承載力評估,建立配電網可開放容量按季度發布和預警機制,引導分布式光伏科學合理布局。新建的分布式光伏項目應實現“可觀、可測、可調、可控”,提升分布式光伏發電接入電網承載力和調控能力。
聚焦“運行怎么規范”,明確了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安全生產、調度運行、創新模式、運維管理、信息管理、消納監測、改造升級等方面的要求,形成閉環管理。
《管理辦法》指出,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辦法,會同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制定適應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實際的實施細則,上下協同促進分布式光伏發電實現高質量發展。
責任編輯:沈馨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