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電力報微信公眾號 時間:2025-02-26 16:06
我國海洋能開發利用進入世界第一方陣
力爭到2030年,海洋能裝機規模達到40萬千瓦
中國能源新聞網記者 趙坤
海洋能是重要的綠色可再生能源,是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重點領域。
2月24日,自然資源部、國家能源局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推動海洋能規模化利用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力爭到2030年,海洋能裝機規模達到40萬千瓦,建成一批海島多能互補電力系統和海洋能規模化示范工程,海洋能應用場景不斷拓展,形成系列高效、穩定、經濟的海洋能技術裝備產品,培育一批具有較強技術研發能力和全球競爭力的海洋能規模化開發利用企業。
“‘十四五’期間,我國在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可再生能源技術重點專項中持續開展海洋能開發利用布局,重點聚焦潮汐、潮流、波浪能高效轉換技術和樣機開展攻關研究。在相關部門的協同推動下,各項海洋能示范工程和創新技術取得了一系列預期成果,總體開發利用水平進入世界第一方陣。”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潘慧敏在2月24日自然資源部舉行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
海洋能源供給持續增長
2024年,我國海洋經濟呈現強勁發展勢頭,經濟總量再上新臺階,首次突破10萬億元,達10.5萬億元,比上年增長5.9%,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為7.8%。
自然資源部海洋戰略規劃與經濟司司長古嫵在發布會上表示,2024年,我國海洋資源要素保障能力穩步增強,海域要素供給保障有力。全國新增審批用海用島項目4123個、面積26.3萬公頃、項目涉及投資額1.1萬億元,同比分別增長70%、6.9%和12.3%,有效保障了油氣、海上風電等重大項目用海用島需求。同時,海洋能源供給持續增長,海洋原油、天然氣產量同比分別增長4.7%和8.7%,海上風電發電量同比增長28.2%。
海洋能包括潮汐能(含潮差能和潮流能)、波浪能、溫差能、鹽差能等。海洋能開發利用對于緩解我國東部沿海地區、海島和深遠海設施設備電力短缺,推動構建新型能源體系、發展海洋經濟建設海洋強國具有重要意義。
古嫵表示,近年來,在中央財政的大力支持下,自然資源部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不斷加強海洋能科技創新、裝備測試和工程示范,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
中國科學院重大科技任務局副局長陳亮表示,近年來,中國科學院積極支持研究機構開展海洋能融合應用研究與推廣,中國科學院廣州能源所研發的“鷹式”波浪能供電平臺、多型號海洋能供電浮標實現了成功應用和市場推廣。
“2024年,中國科學院設立關鍵核心技術攻堅先導專項,聚焦海島建設開發能源短缺難題,開展‘波風光儲’多能互補供電關鍵技術攻關,為進一步優化海島能源結構提供技術支撐。”陳亮說。
在推動我國海洋能技術裝備迭代升級方面,近年來,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不斷強化政策引導,加快推進技術創新,扎實推動海洋能裝備研制應用,成功交付世界首臺兆瓦級波浪能發電機組“南鯤號”、兆瓦級潮流能發電機組“奮進號”等一批海洋能裝備。
培養打造海洋領域新質生產力
我國海岸線長,海洋國土面積大,海洋能資源稟賦好,待開發潛力大。
《指導意見》提出了科學核算海洋能資源潛力,強化科技創新引領,持續擴大工程試點,優化產業發展環境,加強開放合作發展,加強政策引導和制度保障等措施,將有力培養打造海洋領域新質生產力,促進海洋能新技術、新模式發展,有效推動海洋能規模化利用。
“當前,我們正聯合相關部門在浙江等地試點開展海洋能資源普查,指導沿海地方統籌考慮海洋能用地用海等要素需求保障,提升海域節約集約利用水平,積極謀劃開展‘十五五’海洋能相關科技專項動議工作,為海洋能規模化開發提供基礎支撐。”潘慧敏說。
推進海洋能融合發展、拓展海洋能應用領域是推動海洋能規模化利用的重要方向。
《指導意見》提出,要推動海洋能與各類海上生產活動融合發展,拓展海洋能應用場景,提高海洋能開發利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要積極引導海洋能與海水淡化、海上油氣平臺、防波堤等融合發展,支持海洋能為海洋觀測監測裝備及平臺、海洋工程等提供綠色能源保障。鼓勵深遠海海洋牧場加裝海洋能發電設備,鼓勵海上風電場配套開發波浪能。
“海洋能融合發展仍處于培育階段,規模還比較小,需要進一步加強引導,加大示范規模和產業培育力度。”陳亮表示,下一步,中國科學院將圍繞落實《指導意見》任務部署,進一步布局海洋能與海水淡化、海上油氣平臺、防波堤等方面的融合應用,加快開展漂浮式海上風電與波浪能融合發展示范應用,推動“海洋能+”發展模式,將海洋能開發利用打造成為海洋領域新質生產力。(供圖:中國海油、國家電投、國家能源集團)
責任編輯:沈馨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