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能源新聞網 時間:2024-09-19 16:01
李春雨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指導下,我國錨定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大力推進清潔能源產業發展,可再生能源進入大規模高質量躍升發展新階段。截至2024年6月,全國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達到16.53億千瓦,風電光伏發電裝機突破達到11.8億千瓦,其中,風電4.67億千瓦、太陽能發電7.14億千瓦,分別連續14年、9年穩居世界第一。隨著產業升級和設備更新換代,早期投入使用的風電機組和光伏組件或將提前退役。截至2023年底,我國累計退役光伏組件達到7.1萬噸,預計2030年起迎來第一波退役高峰。由于2015年前后光伏裝機的爆發式增長,預計2035年后待回收光伏組件總量將呈爆發式增長。
加快建設光伏產業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是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是實現光伏產業綠色閉環的必然、促進可再生能源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過去一年,在綠色低碳系列政策和全球綠色復蘇等有利因素推動下,社會各界逐漸加強對新能源產業鏈末端關注,國家支持性政策陸續發布,回收及資源化技術水平不斷提升,光伏回收利用吸引更多資本關注,我國光伏回收與循環行業發展前景廣闊。然而,我國光伏回收與循環利用行業面臨著法律法規體系不完善、回收利用技術有待突破、標準體系亟待健全、商業模式尚不完善等問題,回收利用體系建設仍無法滿足大規模退役期到來要求。為加快光伏產業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提出以下建議:
一是加快開展光伏組件回收利用項目示范。支持浙江、江蘇等地區,發揮回收技術和企業布局優勢,建立便捷的社區回收點、優化回收物流網絡等方式,探索分布式光伏回收商業模式。支持青海、內蒙古、河北等地區,建立集中式光伏電站退役設備回收利用示范園區,整合產業鏈企業,探索集中式光伏組件的高效拆解、分類、再利用及無害化處理的商業模式,推動技術示范應用和規模化推廣,打造具備區域輻射能力和行業帶動作用的示范性產業聚集區。
二是加快制定統一的光伏設備退役評判標準和退役設備殘值評估標準。截至2023年底,我國11家電力央企光伏累計裝機合計248吉瓦,在全國光伏裝機占比超40%。目前缺乏退役光伏設備殘值評估方法及處置規范,退役設備資產處置面臨評估難、處置難的問題。應盡快優化退役光伏設備殘值評估標準,完善退役光伏設備殘值評估和退役資產處置管理制度,確保退役光伏設備有效處置和高效循環流動。
三是提升光伏設備全生命周期數字化管理水平。我國數字化、智能化發展迅速,已具備實現光伏設備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條件。建議建立全國統一的光伏設備“電子身份證”,加強光伏設備信息溯源,推動實現光伏設備從生產制造、質量檢測、建設安裝、到退役回收利用、碳足跡評價全鏈跟蹤,為光伏設備規范流通提供重要技術保障。
四是加快回收利用設備研發。我國光伏組件回收利用產業化設備研發整體處于起步階段,裝備成熟度無法支撐組件回收產業化快速發展需求。應加快推動綠色環保、經濟高效、高兼容性的回收利用設備的回收利用產業化設備開發,著力開發能夠實現就地拆解、分類、清洗等初步回收與處理的可移動式設備,在提高集中處理水平的同時,提高資源回收面臨的分類難題,做好光伏組件回收利用的“第一公里”。
五是完善綠色設計、綠色采購激勵保障措施。綠色設計和綠色采購是提高光伏組件回收利用水平的關鍵因素。建議落實光伏制造企業綠色設計、綠色制造責任,發電企業綠色采購責任,完善綠色設計、綠色采購配套激勵政策,對綠色設計、綠色制造產品實施優先采購,對嚴格執行綠色采購的發電企業給予優先批復、優先并網等激勵措施,樹立明確的價值導向,確保綠色設計、綠色采購切實落地。
六是盡快建立完善光伏組件回收環保標準。環保標準是新能源可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行業綠色發展的關鍵。建議盡快研究制定科學合理、操作性強的退役光伏組件處置環保標準,未雨綢繆,提早明確行業發展生態紅線,防范無序發展引發新的環境污染,推動高水平回收技術開發應用。明確回收利用對企業資質、技術能力、環保設施等要求,遏制低水平、低效率、高污染的“小作坊”式回收行為,推動行業向規模化、專業化、綠色化發展。(作者系國家電投發展研究中心能源研究院院長 )
責任編輯:許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