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能源新聞網 時間:2024-06-06 14:39
中國能源新聞網訊(陳麗莎 程敘鵬 沈浩)6月1日起,浙江省1至10千伏及以上的25萬余戶一般工商業用戶迎來分時電價調整。
2024年1月29日,浙江省發展改革委正式發布了《關于調整工商業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于3月1日、6月1日和9月1日三個時間節點,分別調整大工業、高壓一般工商業、低壓一般工商業用戶的峰谷分時時段和電價浮動比例。
自3月1日起,全省已有6.59萬余戶大工業電價用戶率先實施了新政策。國網浙江電力積極配合政策落地實施,通過走訪企業等方式,宣傳分時電價調整政策,為企業提供更優的用能方案,用更高的峰谷價差引導企業參與削峰填谷。
不少大工業企業已享受到政策帶來的利好。中石化鎮海煉化分公司相關業務負責人在談及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時表示,“與2023年同期相比,2024年4月份我們廠的用電量雖然增加了7%,但電費支出卻顯著減少了402.08萬元。”
在浙江推出工商業峰谷分時電價優化的政策后,國網寧波供電公司的客戶經理就及時上門,告知用戶政策文件重點,特別是工商業電價峰谷時段和浮動比例的新變化。該企業減少了上下午高峰時段的用電量,并在午間及晚間低谷時段增加生產,并決定將部分原計劃在夏季開展的生產任務提前到春季完成。“這一調整又能降低一筆可觀的電費支出。”該業務負責人說。
不少企業也根據電價調整了生產計劃。在新政實施的首月——3月,浙江大工業客戶在0~8時低谷時段的用電量占日內用電量的比重同比增加約0.8個百分點;8~11時、13~17時兩個高峰時段用電量占日內用電量的比重同比減少約1.6個百分點。與此同時,3月大工業用戶終端銷售電價下降約4%,全社會最大峰谷差較2023年同期下降2.86%,削峰降本初顯成效。
針對高壓一般工商業用戶,新政通過季節性差異化設置更精準地調整了尖峰平谷四個時段在日內的分布。浙江夏冬季電力供需較春秋季相對緊張,新政拉大了夏冬季尖峰電價上浮比例及低谷電價下浮比例。同時,新政還在春節、五一、國慶等三個假期增設深谷時段,電價下浮比例達80%。
通過調整工商業電價峰谷時段和季節周期的電價浮動比例,在盛夏用電高峰來臨之際,新政通過價格信號引導企業合理安排生產時間,優化電力資源配置,實現電網削峰填谷,讓用能更經濟。
責任編輯:閆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