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山西能源監管辦 時間:2024-11-25 14:08
為進一步加強持證電力企業事中事后監管,充分發揮系統“互聯網+監管”功能,強化轄區內持證企業常態化監管,山西能源監管辦印發《關于做好持證電力企業常態化保持許可條件的通知》,要求各電力企業高度重視專項清理工作,準確把握動態保持許可條件的重要意義;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并對存在的問題細化措施、積極整改;進一步加強溝通聯系,及時反饋整改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工作建議。
此次專項清理工作主要分為三個部分:一是電力業務許可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到期、過期的企業;二是未能持續保持人員許可條件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企業;三是有關負責人不滿足兼任要求的發電企業。
下一步,山西能源監管辦將持續跟進企業自查整改情況,對整改不力的企業開展督促檢查,通過監管約談、限期整改、撤銷許可或重新核定許可等級、行政處罰等方式,督促企業落實整改要求,確保整改到位,切實鞏固持證企業許可條件保持情況監管工作成效。
責任編輯: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