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南電力交易中心 時間:2025-01-15 17:03
1月15日,海南電力交易中心發布關于征求《海南省綠色電力交易實施細則(試行)》《海南省售電公司信用評價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兩份實施細則意見的函。
其中,《海南省綠色電力交易實施細則(試行)》指出,綠電交易面向已參與中長期交易的經營主體,按照年(多年)、月(多月)、月內(旬、周、日滾動)等周期組織開展。鼓勵發用雙方簽訂多年期綠色電力購電協議。
售電公司當月在批發市場中購買的綠電交易合約電量不應超過其代理零售用戶分月綠電交易計劃電量之和。在簽訂合同時,委托售電公司參與綠電交易的,分月綠電交易計劃電量須不小于1兆瓦時。
責任編輯:王萍